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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开展继续教育办学情况自查的实施方案

作者:时间:2021-09-18点击数:

关于我校开展继续教育办学情况自查的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继续教育办学情况自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设置

组 长:苏峰

副组长:王杏娣

成 员:王海玲、乐萍飞、陈亚飞、陈波、陈燕飞

二、自查内容

本次自查工作,以规范我校继续教育办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为目的,重点围绕但不限于办学定位、制度建设、招生宣传、日常监管、教学质量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展开。集中自查学校是否存在以下突出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一是有否将继续教育当成学校创收途径,放权给合作方,缺乏指导和监督的现象;二是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否建立合作项目风险评估机制;三是宣传招生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代理招生和有偿招生现象,是否有合作单位冒用学校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承诺或进行诱导性宣传;四是是否存在监管不力现象,包括直接将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完全依托第三方合作单位来实施,对合作单位的学生安全管理监管不够,对风险隐患不能完全有效排查。五是是否存在廉政风险隐患。六是专业设置与教学是否有弱化现象。

三、工作步骤

1、9月20日前召开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具体任务与工作分工;

2、9月26日前,集中检查了解校外办学点,通过现场走访、当面检查、校外办学点自查等方式开展;

3、10月10日前,在自查的基础上撰写自查报告、填写《浙江省高校继续教育办学与教学管理工作情况自查表》等表格,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

 

东海教育学院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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